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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兴州律师事务所始建于1981年,是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略阳县境内的律师执业机构。建所几十年来,承办了刑事辩护、民事行政诉讼、非诉讼法律服务等各类案件上万计;担任市、县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常年法律顾问近百家;接待来访法律咨询者数万人次;连续多年为驻略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担任法律顾问。多年来,陕西兴州律师事务所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的正确实施、推进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巨大作用,连续多年获得市、县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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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待来访阶段
1、客户来所委托办理法律事务,接待律师应当初步了解客户拟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的性质、客户的真实意图和需要达到的最终效果及其他要求,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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