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兴州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作者 余庆 来源  日期 2013/12/12 点击 1387                  

 

兴州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20131210日下午陕西兴州律师事务所召开全所会议,组织律师认真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整个会议由县司法局主管律师工作的封学勤局长主持,并主要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进行了宣讲学习。

在会上,封局长首先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我们党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大旗的重要宣示和重要体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封局长要求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准确把握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主线,切实增强律师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政府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随后封局长又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并就该文件中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等章节进行了详细的宣讲。

在会后,大家纷纷表示,在文件中明确提出了“要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这对律师工作是一个大好机遇。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要进一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胸怀理想,坚定信念,坚持在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胸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以落实深化改革重大部署为己任,立足律师工作本职,为建设“法治陕西”,实现“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兴州律师事务所  余 庆)

版权所有: 陕西兴州律师事务所 陕ICP备16000277号-1    陕公网安备 61072702000109号
地 址:略阳县民乐大厦8楼(汽车站斜对面) 电 话:0916-4822528 网 址:www.sxxzls.com 邮 箱:sxxzlvshi@163.com 技术支持:启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