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名律师下乡村 促进矛盾大化解”
作者  陕西兴州律师事务所 来源  陕西兴州律师事务所 日期 2010/12/13 点击 2209                  

陕西兴州律师事务所
“千名律师下乡村 促进矛盾大化解”
实 施 方 案
为了充分发挥我所律师工作的职能作用和优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根据省司法厅的要求,今年决定在全所开展“千名律师下乡村,促进矛盾大化解”活动。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结合我所实际,就开展此项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全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当前,我县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维稳任务十分繁重。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相继召开了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做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既是司法行政机关的责任,也是我们律师的重要职责。各律师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不断提高做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支持配合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千名律师下乡村,促进矛盾大化解”活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矛盾大调解、大化解工作,为创建“法治、平安略阳”和促进全县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1、根据市司法局的安排部署,今年全所律师都要下乡村,按乡镇实行分工负责制,所有工作直接与基层司法所衔接,积极参加基层社会矛盾调处化解工作。
2、各下乡村律师要充分发挥谙熟法律的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积极对司法所人员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要积极为广大农民群众宣传讲解有关基本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和辅导,积极参与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和群众接访工作,努力为政府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3、要积极做好律师事务所与基层司法所的结对帮扶工作。参与结对帮扶司法所的律师,要把“千名律师下乡村、促进矛盾大化解”活动与结对帮扶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今年全所律师要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业活动的始终。律师在接受案件委托后,以案结事了为目的,将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业活动始终,不断探索和完善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制度与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采取诉前调解、庭内调解、庭外和解、和其它非诉讼手段,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纷争。
三、工作要求
1、每名律师要把开展这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进行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落实。
2、各律师在活动中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配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进村入户,帮助乡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化解一批疑难矛盾纠纷,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3、所里要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把律师参加这项活动的情况作为年终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
 
 
                           陕西兴州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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