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0年工作总结
作者 陕西兴州律师事务所 来源 陕西兴州律师事务所 日期 2010/12/13 点击 2159                  

陕西兴州律师事务所
二0一0年工作总结
2010年,我所律师工作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及律协的正确领导和大力关心与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活动,以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律师事务所凝聚力、执业能力为切入点,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和灾后重建重大项目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专业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略阳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努力拓展业务领域,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长期以来,我所的业务范围主要局限于刑事和民事案件诉讼代理,非诉业务几乎出于空白状态,这与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年初我所即针对此情况制定具体方案,通过到学校上法制课、到社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到农村设立联络点等多种形式,来推动非诉业务的发展。现在来看,以上形式的有效开展,不但使我所非诉业务有了较大发展,传统业务也有了明显提高。在2010年,我所律师先后担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律顾问5家,共办理各类案件156件,其中刑事案件23件、民事案件116件、行政案件1件、法律帮助案件4件、非诉讼案件12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500多万元;另外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17件,代写法律文书200多份,免费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全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现象发生。
二、积极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提升律师社会形象
今年以来,我所继续针对我县灾后重建工作量大,社会矛盾较为突出这一特点,按照省、市、县行政主管部门和律师协会的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各类法制宣传活动。一是积极参与每年3月份“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印刷宣传材料,为来访群众答疑,提供急需的法律知识,当好群众的“向导”;二是继续深入开展“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在今年的6月和10月,我所指派律师李灿明和张玲对口联系县职教中心,举办了两场法制讲座,使该校广大师生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积极参与县司法局开展的法律下乡活动。我们先后选派律师12人次深入郭镇、金家河等乡镇送法上门,为当地群众当好 “向导”。我所在上述活动中,共印发宣传材料800份,接待来访群众300多人次,举办法制讲座5场次,赢得了社会的好评,收到较好地社会效果,提升了全所律师的社会形象。
三、进一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认真开展“千名律师下乡村、促进矛盾大话解”活动,充分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预防和化解矛盾。今年我所要求律师在接受案件委托后,以案结事了为目的,将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业活动始终,不断探索和完善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制度与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采取诉前调解、庭内调解、庭外和解、和其它非诉讼手段,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纷争。在11月14日,针对徐家坪镇的一起久拖不决的灾后重建房屋纠纷,我所两名律师亲自上门,通过为双方当事人,讲法律、摆事实、说道理,最终使该起纠纷得到了有效解决。2010年在我所受理的全部案件中,最终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的占到了28%。
(二)努力做好与观音寺乡司法所的结对帮扶工作。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也为律师参与公益事业拓宽渠道,以全面推进我省司法所建设和加强司法行政基础工作,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律协的要求,我所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及时召开会议,组织全所律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在思想上对律师事务所与基层司法所结队帮扶的重要意义有了充分的认识,并将此项活动纳入事务所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具体的帮扶计划和实施方案,确定了帮扶方案和包抓负责人。并在4月15日,选派两名律师前往观音寺乡司法所,就具体帮扶方案和计划,与伍金明所长进行了商谈。随后两名帮扶律师又利用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对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和观音寺乡各村的调委会主任进行了业务培训。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帮扶律师分别就调解员在调解几类农村常见纠纷时,应注意的问题和有关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这次帮扶活动,提高了该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业务素质。
(三)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是法律赋予律师一项神圣义务,也是提升律师社会影响力和群众认可度的切入点。为更好的服务于弱势群体,年初我所根据县上法律援助义务主体的构成情况,经与县援助中心沟通,今年将涉及妇女儿童、未成年人、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刑事案件,作为了援助重点,全年共提供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17件,其中承办市援助中心指派的案件3起,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继续认真开展为县重点建设项目和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担任法律顾问的工作。在年初我所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要求,将为我县的重点项目和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担任法律顾问任务,化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确定专人负责收集信息和填写相关报表。从5月份开始,每月3日前将报表上报县司法局,并在每季度末将律师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认真填写工作回执单,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五)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发展是主体,稳定是前提,和谐是目标。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涉法信访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依照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律师协会的要求,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全年共接待涉法信访案件10多起。对涉法信访案件,严格信访程序、信访纪律,通过法律手段定纷止争,有效地化解矛盾。
(六)积极参与县上重大案件的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发展。今年4月和7月,我所律师积极配合县上有关部门,分别参与处理了县职教中心一名学生因病去世和毛坝村爆炸案的善后处理事宜。这两起案件均因律师的积极介入,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四、加强律师事务所和队伍建设,提高律师的素质与服务质量
一是在今年2月份和10月份,我所开通了自己的网页和固定电话的彩铃,为我所宣传法律知识和与外界沟通增添了新的渠道。二是积极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通过学习有关文件,对照检查认真整改,使全所律师的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执业作风有了新的提高;三是通过律师日常自学、集体探讨、参加培训班,以及11月份组织全所律师到四川兄弟所的考察学习,使全所律师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
过去的一年,我所办理的案件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5%,经济效益也与上年相比有了较大的提高,是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足之处也是明显的:一是业务发展仍不均衡,非诉讼领域还有待进一步开拓;二是师事务所文化建设基础薄弱,更需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将认真研究,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争取为略阳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陕西兴州律师事务所
二0一0年十二月八日
版权所有: 陕西兴州律师事务所 陕ICP备16000277号-1    陕公网安备 61072702000109号
地 址:略阳县民乐大厦8楼(汽车站斜对面) 电 话:0916-4822528 网 址:www.sxxzls.com 邮 箱:sxxzlvshi@163.com 技术支持:启元动力